石狮市发布“碧水清河”1号河长令 建设幸福河湖助力城市提质

   日期:2020-09-23     来源:闽南网     浏览:1582     评论:0    
核心提示:  9月17日,石狮市委书记蔡萌芽,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春辉两位市河长共同签发石狮市2020年1号河长令,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泉州市河湖长制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泉州...

  9月17日,石狮市委书记蔡萌芽,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春辉两位市河长共同签发石狮市2020年1号河长令,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泉州市河湖长制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泉州市河长令第1号要求,切实加强水环境治理保护,绣好“狮城幸福河湖”图,助力城市提质,决定在全市开展以提升流域水质、整治河湖“四乱”为重点的“碧水清河”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是实现河湖长制阶段目标的决胜之年。近年来,我市部分流域水质虽得到明显改善提升,但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部分流域水质问题仍较突出,部分河湖“四乱”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基层河湖长责任落实有待加强。1号河长令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国省控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等年度目标,盯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工业企业偷排漏排等薄弱环节,深入排查溯源,建立河道病历卡,围绕水质向好,集中攻坚治理、精准治理。

  据悉,1号河长令明确了限期整改的工作目标与具体措施。流域水质提升方面,包括省控断面龟背闸水质提升、晋石跨境流域水质提升以及其他入海河流入海口水质提升,并对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业污水监管、水产养殖废水整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工作安排;河湖“四乱”整治方面,强化日常监管和精准打击,严格落实整改,对前期排查发现的“四乱”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闭环销号。加强河湖生态空间管控,12月底前,完成全市11座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划界并向社会公布。

  1号河长令要求,强化履职、严明纪律,深入推行“河长令”“流域河长令”,针对河湖管理保护的重大问题、重点难点问题、久拖不决问题,以流域河长令的形式,督促各级河长、流域河长履职尽责,限期整改。坚持正向激励、反向约束,各级河湖长、流域河长及相关责任人管水治水工作效能纳入干部实绩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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