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市市区污水收集管网二期(城区雨污分流工程) ( 项目名称 ) 已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海发改投【 2013 】 194 号文件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 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商请银行贷款及自筹 ( 资金来源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宁市市区污水收集管网二期(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地点为硖石、海洲、海昌 3 个街道的 15 条道路和 48 个小区;建设规模:新建 DN160 — DN800 污水收集干管约 17.417 公里, DN160 — DN560 污水收集支管长约 63.457 公里,沿途设地埋式污水泵站 3 座;建设造价约 3000 万元;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加资料整理及配合审计时间再加 24 个月质量缺陷保修期监理 ;招标范围为宁市市区污水收集管网二期(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本项目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 类似项目描述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总监安全上岗证,且不得有 3 个及以上在监工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投标报名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4.3 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前进行刷 IC 卡确认,预中标单位 IC 卡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取消预中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大楼附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文苑南路 235 号 地 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中海大厦 F 座四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电 话: 0573-87016581 电 话: 0573-80701567
传 真: 0573-87076281 传 真: 0573-87224886
2013 年 6 月 18 日
附件:资格评审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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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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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 |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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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资质等级 |
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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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总监资质要求 |
总监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交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有效期内总监安全上岗证(附上岗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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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
自2008年1月1日至今监理过单个合同建设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不少于1个,需同时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二选一,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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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 |
自2008年1月1日至今监理过单个合同建设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不少于1个,需同时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二选一,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及项目总监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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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监理人员 |
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 工程要求,不得少于7人,监理员应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跨省作业的应符合海宁市有关监理人员跨省作业的有关要求,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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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进嘉监理备案证 |
嘉兴市外监理单位须提交《进嘉监理备案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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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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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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