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高桥镇蒲家秀丰片区排污管网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鄞发改投[2013]165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10楼
项目规模:工程范围西至高桥南路,东至学院路,北至高塘河,南至春池路,主要沿新丰路、幸福路和三成路新敷设污水管道,总长度约6571米,管径为DN300-d900;另于春池路南侧新建临时污水泵站1座,出水管径DN500,长度约569米,泵站设计提升能力26000吨/日。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2983(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2715.6872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镇财政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鄞州区高桥镇蒲家秀丰片区排污管网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其它要求:专职安全员一名
联合体投标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不得有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且鄞州区年检合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健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及其他文件有关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施工图纸、电子评标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