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金华江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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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0-09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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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内容:

金东区金华江治理工程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设计【2013】15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筑物等级为4等工程,总投资约为38360万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金华市金东区金华江支流东阳江,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与自筹。招标人为金华市东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招投标监督机构为金东区水务局。 
1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 金东区金华江治理工程施工期和保修期监理 ,总监理服务期为48个月,其中施工期为36个月,保修期12个月;本次监理招标的主要内容为对范村堤、夏宅堤、澧浦堤、下王堤、多湖堤、东藕塘护岸进行加固和7.13km污水总管新建工程,加固堤防(护岸)总长为21.4km。 
2 、资格条件: 
(1) 监理单位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 2010年1月1日 以来(以完工验收日为准)监理过已完工的单个施工签约合同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或堤防工程(不包括海塘、围垦和疏浚)。 
(2)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持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且应无在建项目( 从其他项目中更换出来的 总监理工程师 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完工验收前参加投标的,视为有在建工程 )。 
(3)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布拟派的项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相关信息。 
(4) 投标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自 2011年1月1日 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5) 投标人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自 2011年1月1日 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水利建设市场不良行为档案记录。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 年10月28日14时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新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3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于 2013 年 10 月 8 日始在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hztb.gov.cn/jhztb/ ,进入“建设工程交易 / 招标公告” / 点击工程名称)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图纸。递交投标文件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捌佰元,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以受理 。 
招标文件相应补遗书将及时在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jhztb.gov.cn/jhztb/ ,进入“建设工程交易 / 补充文件” / 点击工程名称)公布 ,请各投标单位时刻关注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招标人: 金华市东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叶 先生 傅 先生 屈 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176807 0579-82191098 0571-85153450 
联系传真:0571-85153450 
2013 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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