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于招2013-044号
1. 招标条件
于城镇吕冢老集镇小区污水改造入网工程已由海盐县于城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海盐县于城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DN200、DN300、DN400HDPE双壁波纹管总长约600米,750x750砖砌污水检查井约20座,挖除、修复混凝土路面约300平米。
2.2 工程地点:于城镇吕冢村。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量。
详细位置见招标文件后附图。
2.4 工期要求:45日历天(含)以内竣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
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2 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和C类人员不能与A类人员为同一人,且B类和C类人员只能分别担任一个岗位职务。
3.4 嘉兴市市外施工企业已取得嘉兴市外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拟派项目经理已办妥备案手续。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4 .投标报名
4.1 投标报名时间:
4.2 报名地点:海盐县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城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内)。
4.3 报名时应向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单位介绍信(需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单位营业执照 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全本复印,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带齐,其中新版身份证应正反面复印 , 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4.4 于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汪云佳;联系电话:0573-86459440。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交纳
5.1 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整,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5.2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6 .现场勘察时间及地点
6.1 现场勘察时间:
6.2 集中地点:海盐县于城镇吕冢村委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详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于城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于城路64号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姚军良 0573-86455631
附表: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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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不良行为记录对象 |
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
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
【注:可在海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yctc.com)上查询《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2008]176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2008]177号)和《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2008]218号)。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