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鹿溪渠清淤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江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出资,招标人为江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工程分两个标段实施, I标段造价约35万元,从城中路入口至北泉街口,清淤量约3700m³;II标段造价约44万元,从北泉街口至迎宾大道,清淤量约5250m³。
2.2招标范围:两个标段范围内的溪渠塘内水葫芦、垃圾、杂物清除、淤泥淤土清理及外运等,塘坝四周杂草,杂树清除;淤泥须拉至黄陈岗垃垃圾填埋场内并用挖机整平;淤泥外运时要采用小型垃圾清理车,必须采用两道防护措施,确保污水及淤泥不外溢;淤泥外运距离I标段约7公里,II标段约4.5公里。
2.3建设地点:鹿溪渠清淤I标段从城中路入口至北泉街口,II标段从北泉街口至迎宾大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执业资格。
3.2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取得《江山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江备案登记证》。
3.3本工程按顺序先开I标段,后开II标段。I标段中标候选人不得参与II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0 月 29 日至2013年 10 月 31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最后一天截止到16: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到江山市住建局招标办购买招标文件(市区城中路8号621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1月5日15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一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江山市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 系 人: 郑主任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吴先生(招标办)
电 话: 668786 联系电话:4899908
2013年 10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