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口市中心区 “ 四沟四湖 ” 、美舍河新增污水排放口截流并网工程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投资函 [2012]575 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海口市供排水管理处,项目业主为海口市供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市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海口市中心区 “ 四沟四湖 ” 、美舍河新增污水排放口截流网工程项目位于海口市海口湾,该项目拟对 18 个污水排放口进行污水截流并网,包括海口湾 1 号、 2 号、 3 号排放口;金贸泵站西侧 4 号排放口;明月楼西崩潭 5 号、 6 号、 7 号、 8 号排放口;坡博路口、面前坡路口、面前坡公交站和南海大道路口的 9 、 10 、 1 1 、 12 号排放口;金牛岭金垦路口 13 排放口;长提路 424 医院旁 14 号污水排放口;龙歧略美舍河 4 号桥 15 号污水排放口;新坡咯干部序养院大门前 16 号、 17 号污水排放口;美舍河排放体系 18 号污水排放口;铺设管道总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 1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攻公用工程施工总承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存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近三年来 (2010 年 6 月起 ) 承接过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合同金额达 500 万元 ( 含 ) 及以上。 3.3 海南省外建筑业企业需具备《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中的业务范围需满足招标所需的专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单位须提供经当地 ( 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 ) 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 ( 须在有效期内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日报》及《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 : //www . hkcein . com) 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口市供排水管理处 曾工 66273597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王工 68598978 招标大厅电话 66156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