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莎车县警犬基地建设项目,已由莎发改字【2016】17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莎车县宏远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莎车县警犬基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址:莎车县米夏乡2村(米夏乡樱桃园入口处)
2.3建设内容:建筑总面积5650.38㎡,其中:新建地上三层框架结构业务用房1835.08㎡;地上二层框架结构警犬技术训练用房1279.7㎡;地上一层砖混结构犬舍1777.04㎡; 地上一层砖混结构警犬疾病防治用房411㎡;地上一层框架结构餐厅347.56㎡; 并配套供排水、大门、围墙等相关附属设施。
2.4投资规模:1500万元。
2.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本工程招标共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7本次招标的项目范围如下:
2.7.1施工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2.7.2 监理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全套图纸所涵盖内容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报名时须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拟用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外省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册(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2. 监理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监理企业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外省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册(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月20日至2016年 5月 2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 -14:00时,下午16:00-20:00时(北京时间),到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分公司报名。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报名不予受理。同时到莎车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并接受监督。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者,请按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分公司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喀什地区建设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莎车县宏远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薛雷
联系电话:18299608234
代理机构: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分公司
单位地址:喀什市托克扎克路103福源汇居小区1栋3单元302室
联 系 人:张红斌陈菊萍
联系电话:13579081186180348529760998-2306749
监督单位:莎车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998- 8563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