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贺州国土告字[2016]05号)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人 | 贺州市国土资源局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6年05月23日 17:44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6月22日 10:04 | ||
| 预算金额 | ¥2574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4-5268002 | ||
| 采购人 | 贺州市国土资源局 | ||
| 采购人地址 | 0774-5132200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李小姐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贺州市鞍山西路1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先生0774-5268002 |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贺州市国土资源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贺州国土告字[2016]05号)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贺州国土告字[2016]05号)
项目编号:贺州国土告字[2016]0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74-526800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贺州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地址:0774-5132200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小姐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0774-5268002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鞍山西路18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贺州国土告字[2016]05号)
经贺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贺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一) HTC—2015—54号
1、地块位置: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鹅塘镇厦岛村207国道南侧。
2、出让面积:23319.78平方米(折合34.98亩)。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使用年限: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5、用地性质:工业用地(机动车回收拆解用地)。
6、准入行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7、投资强度:不低于2250万元/公顷。
8、主体建筑物性质:工业用房。
9、附属建筑物性质:配套设施用房。
10、容积率:不高于1.2,不低于0.8。
11、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
12、建筑密度:不高于40%,不低于15%。
13、绿地率: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14、出入口方向:北面、东面。
15、机动车停车位按照一百平方米建筑面积0.5个停车位进行配置。
16、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北面不少于20米,东面不少于12米。
17、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和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均不得超过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18、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天内必须缴纳不低于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60天内缴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必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19、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
20、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21、其它方面须满足规划和有关规范要求。
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81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0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以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二) HTC—2015—27号
1、地块位置:贺州市八步区铺门镇信都至丰开公路东侧。
2、出让面积:28547.46平方米(折合42.821亩)。
3、土地用途:商服、城镇住宅用地。
4、使用年限:商服40年、城镇住宅7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5、总投资额:按照投资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总投资额开发建设。
6、建筑总面积:大于28547.46平方米,不高于65659.16平方米。
7、商业建筑比例:不高于15%。
8、建筑密度:不高于49%。
9、建筑限高:不高于24米。
10、容积率:大于1.0,不高于2.3。
11、绿地率:不低于12%。
12、建筑后退:东面不少于1.2米,西面不少于5米,南面不少于3米,北面不少于3米。
13、停车位:不少于120个。
14、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天内必须缴纳不低于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60天内缴清。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必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14、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所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供地政策。
15、开工建设前,竞得人须自行办理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16、其它方面须满足规划和有关规范要求。
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76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0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以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以下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存在银行资信不良记录的;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存在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仍存在欠缴贺州市本级土地出让价款的;在贺州市本级范围内被认定存在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二)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不存在上述行为以及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三)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前须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作为参与本期网上交易活动的身份凭证)。(四)符合以上述竞买条件并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竞得人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20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xgtjy.com/)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05月30日至2016年06月20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xgtjy.com/)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20日19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6年06月22日10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gxgtjy.com/)进行。挂牌时间为:HTC-2015-54号地块:2016年6月11日00时00分 至 2016年06月22日10时00分 ;HTC-2015-27号地块2016年6月11日00时00分 至 2016年06月22日10时04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进入系统网上限时竞价阶段。
(二)竞买申请人须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20日凭数字证书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6月20日(报名截止日)19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汇入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本期出让活动挂牌报价时间为HTC-2015-54号地块:2016年6月11日00时00分 至 2016年06月22日10时00分 ;HTC-2015-27号地块2016年6月11日00时00分 至 2016年06月22日10时04分。注:以上的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三)地块具体信息详见本期公开出让文件,可在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gxgtjy.com/)自行下载。(四)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4-5268002。四、查询网址:http://www.gxgtjy.com/(网上交易系统)。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74-5268002
贺州市国土资源局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5月19 日
二、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2日 10:04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74.0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