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溪水利枢纽潜明水库一期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设计[2015]66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中型水库,建设地址位于缙云县境内,计划于2019年建成。项目业主为缙云县好溪水利枢纽潜明水库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缙云县好溪水利枢纽潜明水库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标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潜明水库一期工程坝址位于瓯江流域好溪缙云县境内的左库水库附近,坝址以上集水面积304.8km2,水库坝址距壶镇镇中心约6.5km,距缙云县城约38km,距丽水市区约70km。工程主要任务以防洪、供水(灌溉)为主,结合发电,兼顾改善河道水环境等综合利用。正常蓄水位239.00m,相应库容1476万m3,总库容3413万m3,防洪库容2220万m3,电站装机3.0MW。潜明水库一期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拦河坝、泄水建筑物、发电引水进水口等建筑物级别为3级,发电引水建筑物(除进水口)、发电厂及升压站等为4级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浙江省好溪水利枢纽潜明水库一期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包括对枢纽工程水库区、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区(包括:安置点征地红线内的范围及安置点对外连接的专业项目)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业设施迁建或复建、库底清理等和移民生产生活恢复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督评估。本工程农村部分补偿费、专业项目部分补偿费和库底清理费之和为8305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800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自2011年4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执业资格;
2、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自2011年4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承担过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8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投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6月5日16:30。招标人将于2016年6月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 22日 1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纸质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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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6年05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