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阜阳市颍州区莲花路安置区二期一号地拆迁项目 |
工程地点 | 阜阳市颍州区行政辖区内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 | HCZB-AHFY-201606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工程概况 | 热电厂围墙以东、棉麻公司家属院以西、莲花二路以南、七里长沟以北。拆迁面积约5.6万平方米;以实际拆除面积为准。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的全部项目,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须是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 4、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不在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期内;没有被财产接管、冻结、破产;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
质量要求 | 合格。并满足“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阜州政办【2016】24号”文件要求。 颍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州区大气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节选)二、重点任务(一)严控拆迁工地扬尘污染。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防护措施,拆迁场地设置不低于2.5米的硬质围挡,做到围挡底边封闭并设置防溢沉淀井。拆迁作业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喷淋。对拆迁形成的建筑渣土做到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并每日进行洒水喷淋;清运渣土时要集中清运,并辅以持续加压洒水喷淋,渣土车密闭覆盖并冲洗干净后方能上路。遇4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或重污染天气过境时,应停止拆迁作业和渣土运输作业。应配备多功能抑尘车,用于在拆迁工地拆迁时高空喷水降尘以及在启动应急措施时高空喷水降尘。 注:本项目须严格按照此要求执行,在拆迁过程中未按此要求执行的,将被直接解除合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记录,1~3年内禁止在阜阳市颍州区参加任何招投标活动。 |
工期要求 | 20天(具备拆迁条件后20天内完成拆迁及垃圾清运)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热电厂围墙以东、棉麻公司家属院以西、莲花二路以南、七里长沟以北。拆迁面积约5.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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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价 | 11元/㎡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即日起可在颍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gzhou.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颍州区招标采购代理处开标室(阜阳市东清路100号)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 的递交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 16 时 00 分,地点为阜阳市颍州区招标采购代理处开标室。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颍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gzhou.gov.cn 颍州区招标采购网http://zfcg.fyyzcz.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
招标人 | 名称:阜阳市颍州区文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欧阳文明 电话:15551665552 | 代理 机构 |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谢彬 电话:0558-2559116、15105582595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 名称:阜阳市颍州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电话:0558-219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