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各单位:
经接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中心函,根据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与我校拟签订的学术合作协议及互认学分协议。经我校选拔的大学本科三年级在读学生经省教育厅组织复试后,可赴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进行大四课程交流学习,所学专业学分获双方承认。根据双方沟通,此项目签订后我校首批赴澳交流生将于2016年7月前往该校学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大三在读对口专业学生。
2.大学本科前三年学业成绩平均分数80分以上。
3.大学英语6级证书。
二.申请专业
科学类、艺术类、设计类、创意类、建筑环境类、工程类、商科类
三.申请材料
1.三年大学成绩单公证件(中英文)。
2.大学在读证明公证件(中英文)。
3.大学推荐信(中英文)。
4.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雅思6分及6分以上成绩)。
5.省教育厅推荐信(面试通过后开具)。
四.相关费用
1.学费:33980澳元,折合人民币约17万元;奖学金:1万澳元,折合人民币约5万元;实际缴纳学费:23980澳元,折合人民币约12万元。
2.生活费自理:每年约6-8万元人民币
3.报名费:1000元人民币
4.教育厅国际教育交流中心项目管理费:5000元人民币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6月7日截止。
面试时间:2016年6月13日。
学习交流时间: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
因本次报名时间较短,请各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直接报送至校外事办公室(主楼1116)
校内咨询:李老师、傅老师
咨询电话:3650031
外事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
2016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