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东环路道路
| 招投标编码: | JL0303G16002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6-05-31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6/6/1 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6/6/7 16:00:00 |
| 报名地点 | 绥芬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绥芬河市住建局四楼半)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联系电话: | 045151710292 | 联系人: | 陶永野 |
| 工程概况: | |||
| 工程名称: | 绥芬河市东环路道路 | ||
| 建设单位: | 绥芬河市政府工程管理中心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工程地点: | 起点位于会唔路,终点位于乌苏里大街 | ||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的全部内容 | ||
| 公告说明: | 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芬河市东环路道路已由 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绥发改发【201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绥芬河市政府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起点位于会唔路,终点位于乌苏里大街。 2.2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的全部内容。 2.4建设规模:道路全长1054.39米,城市支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20km/h,双向2车道,红线宽度15米。 2.5工程内容:道路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热力工程等基础设施工程。 2.6投 资 额:5378.33万元。 2.7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06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其中,外省监理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黑龙江省内监理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黑龙江省建设厅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总监理岗位证书(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近三年(2013年4月起至2015年4月止)每年须有1项同等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以及中标公示(提供网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31日至 2016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须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省级及以上总监理工程师证(省内企业具备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省级总监岗位证书及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省外总监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近三年(2013年4月起至2015年4月止)每年须有1项同等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以及中标公示(提供网址),投标文件中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黑龙江省招投标监管信息平台录入人员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且无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彩色复印件两套,并且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绥芬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绥芬河市住建局四楼半)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4.2外省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除应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经绥芬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针对本工程的入省备案手续。 4.3以下情况招标人拒接投标: 4.3.1在省或绥芬河市建筑检查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的企业; 4.3.2在绥芬河市信访局和绥芬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列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企业; 4.3.3在检察院有违法违规记录的; 投标人在报名时应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受贿查询结果证明文件。(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要两个工作日,请投标企业自行安排时间,以免耽误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投标单位自行复印,复印费用投标单位自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绥芬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绥芬河市幸福街1号绥芬河市住建局四楼半)。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http://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芬河市政府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欣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北六道街15号 联 系 人:陶永野 电 话:0451-51710292-806 传真:0451-84626282 2016年5月31日 | ||
| 工程描述: | |||
| 结构形式: |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5378.33 | ||
| 公告附件: | 监理公告.doc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