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景宁县交通客运中心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序号:景建招A[2016]24 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客运(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
开标时间:2016年6月3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潘周燕、陈朝阳 2526376
中标候选人:浙江景昌建设有限公司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陈弈旭证书号码:浙233101045299
预中标价:大写:玖佰零叁万陆仟叁佰壹拾柒元(9036317.00)元
质量要求:合格(配合土建总包单位确保“九龙杯”,争创“钱江杯”)工期:12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16年 6 月3日至2016年 6 月7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景宁县住建局0578-5080738。
公示单位(盖章):备案部门(盖章):
2016 年 6 月 3 日 2016 年 6月 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