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16-06-06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新城村级集体资产拆迁安置用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监理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市临城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新城村级集体资产拆迁安置用房项目监理
工程地址:舟山市临城新区媒创园区
工程概况:本工程地上十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为21179.8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6437.71 m2,地下建筑面积为4748.1 m2,总建筑高度为42.3 m。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地基加固、基坑围护、建筑结构、玻璃幕墙、电气、消防电气、给排水、消防水、暖通、电梯、弱电、附属、绿化等进行全过程监理。
工程概算:7680.69万元监理服务费控制价为113.4838万元
监理服务期要求:810日历天
一、报名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2015-2016年度舟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选监理企业名录内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3.项目总监资质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和舟建发【2014】2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4.进舟企业登记:市外企业及其项目总监必须符合舟建委【2013】5号文件规定。
5.企业、项目总监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或三次及其以上正在受公示的一般不良行为。
6.项目班子成员:项目总监、班子成员、投标报名联系人均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
7.项目总监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时间以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包括工作手册中工程项目核销记录),该证明需提供原件核实。
8.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9.本次工程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一份与登记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电话0580-2280956、0580-2280965。
2.投标人必须按舟招组办[2016]6号文件执行。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 13日在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密切关注本网站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单位联系电话:0580-3057716 传真:0580-2793131 联系人: 竺波迪
■市属 □定海区 □普陀区 □岱山县□嵊泗县
招标单位:舟山市临城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注:后续相关信息见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