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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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6-06-06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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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政和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

2016年06月06日
招标编号:FJHL[2016]043号
开标时间:2016-07-0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政和稻香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HL[2016]04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政和县发展和改革发改 [2014]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政和稻香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政和稻香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政和稻香茶场湖屯岗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1102.8平方米,工程造价约36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政和县社会福利中心综合疗养楼、1#疗养楼走廊、1#疗养楼(3层)、1#疗养楼(5层-福乐家园楼)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及设备工程等,包括土建、绿化、基坑支护、室内装修、电气安装、水卫安装、消防弱电、通风空调、总平给排水、土石方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8668772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9.    截止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14年度、2015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的通报中未被限制参加福建省重点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67900分至20166131700分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元)、电子版图纸资料费500元,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6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并注明“FJHL[2016]043号投标保证金”字样;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符合南平年度投标保证金条件的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719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原件,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和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pzbtb.gov.cn/)、政和县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fjzhzt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福建政和稻香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政和县福利院,邮编:353600
电话:18706066028,联系人:钟先生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平公司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1006室,邮编:353000
电话:0599-6979990;15159956003,联系人:邱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和支行
户 名: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账 号:3500 1677 7070 5250 0912
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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