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县灾后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察布查尔县灾后重建项目,已由察布查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察发改字【2016】214号文核准实施,资金来源为灾后重建资金,招标人为察布查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建改造街道16条,建设总里程为3.5km,项目建设内容为路基拆除重建、路面罩面及更换道路两侧路缘石、路面排水。
2.2建设地点: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作内容;
2.4计划工期: 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8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6 年6月8日上午10:00至 2016 年6月16日上午10: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6:00时至20:00时。
4.2报名地点:伊宁市解放路243号金融大厦五楼517室。
4.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4.3.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造价员岗位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安全检查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资料员岗位证书、建造师及企业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文件(附至少两个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用工信用及无拖欠工资证明》、本项目拟派建造师在本单位半年(2015年11月至2016年5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文件、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及进伊登记手续(州外企业须提供进伊登记手续)。
报名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份(原件备查),按以上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4.3.2 原件核查时间: 2016 年 6月16日17:00时至20:00时。
原件核查地点:伊宁市解放路243号金融大厦五楼517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和原件核查的企业,请于 2016 年6月17日至2016 年6 月21日在伊宁市解放路243号金融大厦五楼517室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5.3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人民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伊犁日报》和察布查尔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李振新
电 话: 13579733788
招标代理: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 系 人: 魏相坤 戴玉平
电 话: 13779530020 18909996772
监督单位:察布查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 0999-3628672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