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实验小学教学楼及操场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 1、建设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实验小学; 2、工程名称:清原县实验小学教学楼及操场维修改造项目; 3、工程规模:224.8万元(人民币);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招标范围:1、塑胶操场维护4810平方米(草坪3860平方米、塑胶面1000平方米、排水沟300延长米),新建540平方米。2、新建塑胶篮球场1100平方米。3、维修改造操场旗台和东厢楼门厅台阶。4、装修专业教室4个。5、教学楼外墙面喷真石漆6500平方米。6、新建西厢楼的餐厅和学生艺术展演中心装修、设备购置。 6、建设地点:清原县实验小学院内; 7、质量要求:合格; 8、工期: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25日; 9、标段划分:1个标段。 10、投标保证金:4万元。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5日下午5时前在网上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7月5日按照相关程序下载招标文件,每份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6日13:30时,递交地点为: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进行本工程的开标会。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招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实验小学 联系人:尤庆玉联系电话:024-53026418 招标代理人: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程程联系电话:024-56622560 2016年6月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