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瓦窑堡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已由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水许可[2014]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市级补助投资、区县及项目法人自筹,项目法人为重庆市黔江区泰来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工程规模:工程位于黔江区城南街道境内,坝址距黔江主城约20km,是一座以城镇供水为任务的小(1)型水库工程。
2.2工程地点:黔江区城南街道香水居委。
2.3计划总投资:工程总投资约为23086万元。
2.4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黔江区瓦窑堡水库工程占地征地等所涉及的人口、房屋、土地征收及淹没等建设用地及淹没征地所涉及的征地补偿、移民搬迁与生产生活安置、专业项目处理、库区清理、征地移民验收等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工程初设批复总投资23086万元,其中移民安置投资约为5657.13万元(其中农村部分3019万元、专业项目2627.06万元、库底清理费11.07万元)。
2.5计划监督评估服务期:移民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从移民项目实施之日至征地移民安置项目实施完成并竣工验收为止。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移民监理资质。2010年至今独立承担并完成过(以完工并通过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的时间为准)1个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移民综合监理。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月13日起,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qjdtc.com)”上自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由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售后不退。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 7月6日 09:00( 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qjdt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市黔江区泰来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中段88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花卉东路36号 |
邮编 | / | 邮编 | 401147 |
联系人 | 仝女士 | 联系人 | 赵女士 |
电话 | 023-79241003 | 电话 | 023-86715295、86715410 |
传真 | 传真 | 023-86715408 |
2016年6月13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瓦窑堡水库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已由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水许可[2014]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市级补助投资、区县及项目法人自筹,项目法人为重庆市黔江区泰来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工程规模:工程位于黔江区城南街道境内,坝址距黔江主城约20km,是一座以城镇供水为任务的小(1)型水库工程。
2.2工程地点:黔江区城南街道香水居委。
2.3计划总投资:工程总投资约为23086万元。
2.4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黔江区瓦窑堡水库工程占地征地等所涉及的人口、房屋、土地征收及淹没等建设用地及淹没征地所涉及的征地补偿、移民搬迁与生产生活安置、专业项目处理、库区清理、征地移民验收等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工程初设批复总投资23086万元,其中移民安置投资约为5657.13万元(其中农村部分3019万元、专业项目2627.06万元、库底清理费11.07万元)。
2.5计划监督评估服务期:移民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从移民项目实施之日至征地移民安置项目实施完成并竣工验收为止。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移民监理资质。2010年至今独立承担并完成过(以完工并通过征地移民安置验收的时间为准)1个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移民综合监理。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月13日起,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qjdtc.com)”上自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由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售后不退。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 7月6日 09:00( 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qjdt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市黔江区泰来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黔江区新华大道中段88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花卉东路36号 |
邮编 | / | 邮编 | 401147 |
联系人 | 仝女士 | 联系人 | 赵女士 |
电话 | 023-79241003 | 电话 | 023-86715295、86715410 |
传真 | 传真 | 023-86715408 |
2016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