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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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1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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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天心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心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15】2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天心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天心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天心区。

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8714.8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10层综合楼14776.24平方米,1栋4层救助中心1664.65平方米,地下室2273.96平方米,以及室外配套工程和设施设备等。项目总投资约6000万元。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6.监理范围:监理范围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配电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园林景观工程、附属市政工程等的监理。

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8.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执行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无在监项目或仅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最多只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它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3人,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5.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在监情况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网址。 

6.拟任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3月-5月的社保证明。

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银 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登录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6月17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天心区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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