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的委托,拟对惠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园艺作物露地栽培水肥一体化喷滴灌设施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ZZ516016126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园艺作物露地栽培水肥一体化喷滴灌设施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02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详见谈判文件)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 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1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原件的扫描件(电子档,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两个月内有效)。 八、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29日上午09时30分(注:09:00至09:3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九、提交谈判文件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评标室。 十、谈判时间:2016年6月29日上午09时30分。 十一、谈判地点:惠州市江北交银大厦11楼1109号,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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