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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三环绿带(靳江河-潇湘南大道东沿线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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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14 16: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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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详细说明
工程名称:
南三环绿带(靳江河-潇湘南大道东沿线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长沙先导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所在市州:
长沙市
截止时期:
招标详情:
南三环绿带(靳江河-潇湘南大道东沿线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三环绿带(靳江河-潇湘南大道东沿线段)工程监理 已由湘新发改函[2015]209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招标人为长沙先导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三环绿带(靳江河-潇湘南大道东沿线段)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岳麓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长沙南三环北侧,东起潇湘大道东沿线,西至靳江河,长约3400米,宽37-100米,总面积约20.1966万平方米(含黑石铺桥下潇湘大道东西线间280米空间)。 2.4 工程造价:约5000万元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保修期结束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要求;工程品质评价要求达到精品工程等次(执行长先管发[2014]12号有关规定);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其中靳江河至竹塘路间长500米,宽60米;竹塘路至坪塘大道间长1667米,宽60米;坪塘大道至潇湘大道西线之间长800米,宽37米;潇湘大道东西线间长280米,宽100米和桥下空间)自行车骑行绿道(约550万元)及配套服务建筑;小品、花坛;园林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总面积约20.1966万平方米的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10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11其它: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城市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除外),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城市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业绩不做要求)。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4.6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其它要求:无。 3.8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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