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大发改投﹝2016﹞第113号、大发改投﹝2016﹞第112号、大发改投﹝2016﹞第9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169。
2.项目概况
2.1项目业主:大邑县建设服务中心
2.2建设地点:大邑县晋原街道
2.3项目规模:通达路及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拟对鸳鸯池北街长约300米,宽18米;通达东路二段长约900米,宽约30米;元通路东段长约1200米,宽20米的雨污水管网分流,人行道、主车道改造,同时增设行道树及相关附属设施配套等。孟湾东道道路改造工程拟对富民路至雪山大道长约1500米,宽30米的孟湾东道进行雨污水管网分流,人行道、主车道改造,增设行道树,新建电缆沟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元通路南苑东路道路改造工程拟完成南苑北路至大邑大道长约670米,宽18米的南苑东路改造;潘家街四段至雪山大道长约530米,宽约18米的元通路改造,同时完成所有道路范围内雨污水管网,人行道,主车道及相关附属设施改造。
2.4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12月
2.5项目总投资:8074.48万元
2.6项目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7代理招标估算金额:8000.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乙级。
3.2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市政公用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20%(0至100)。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06月20日10时3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比选服务费200.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川报网(www.sczbbx.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大邑县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大邑县东街264号
邮 编:611330
联 系 人:蒋先生、魏先生
电 话:028-88220590
传 真:028- 88222360
2016年06月15日(上网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