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青海省总队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6-06277
1.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青海省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部分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西宁市、平安县、互助县、同仁县、格尔木市、德令哈市、海北州、果洛州、玉树州;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H标段:施工A标段(警怡苑小区消防整改项目,工程地点为西宁市);施工D标段(第一、二、海东、海北、黄南支队卫生队DR机房辐射防护建设项目,合计面积200平方米,工程地点为西宁市、平安县、格尔木市、西海镇、同仁县);施工E标段(海东支队互助县营房维修加固项目,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工程地点为互助县);
I标段:施工C标段(第二、玉树支队物质库工程,建筑面积250平方米、维修面积3000平方米,工程地点为格尔木市、玉树州结古镇);施工F标段(西宁、同仁驻训基地和海西、果洛、玉树增编机动大队及后勤基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地点在西宁市、同仁县、德令哈市、果洛州、玉树州);
2.3计划工期:
H标段:警怡苑小区消防整改项目3个月;第一、二、海东、海北、黄南支队卫生队DR机房辐射防护建设项目3个月;海东支队互助县营房维修加固项目6个月;
I标段:第二、玉树支队物质库工程6个月;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1个月;
2.4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2.5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1日(6月18日、6月19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青海省西宁市南川西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窗口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出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以邮戳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日报》及《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www.qhcxz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青海省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张雪薇联系电话:0971-5115642
业务联系人:艾文祥、李巍联系电话:0971-6128259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82010000000018968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