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五夫历史文化名镇安置区(胡头)项目附属工程
| 招标编号:NPJF[2016]048号 |
| 开标时间:2016-07-05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武夷山市五夫镇人民政府 |
| 所属地区: |
武夷山市五夫历史文化名镇安置区(胡头)项目附属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山市五夫历史文化名镇安置区(胡头)项目附属工程已由武夷山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11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武夷山市五夫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武夷山市五夫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武夷山市五夫镇五一村胡头;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人民币214741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污水管网、排水沟、挡土墙、路灯、道路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文),过渡期间新旧资质均可使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市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 16 日至2016年 6 月 22 日23 时 59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服务平台(http://ggzy.wysxzfw.gov.cn:8871/或http://222.78.246.253:8871/)“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配套材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 7 月4 日下午17:00之前(以银行到户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壹仟元(¥21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或转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投标报名号+武夷山市五夫历史文化名镇安置区(胡头)项目附属工程”字样(可简写) 。 6.4. 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6.5. 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件精神,南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南平建筑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7 月 5 日上午9时00分, 提交地点为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wysxzfw.gov.cn:8871/或http://222.78.246.253:8871/)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夷山市五夫镇人民政府; 地址:武夷山市五夫镇 , 电话:18065762528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南平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南平市建设路57号二层,邮编:353000; 电话:0599-8856572 联系人: 张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武夷山支行 户 名: 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3500 1676 3070 5250 6333 交易中心名称: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武夷山市百花路金悦山庄二楼 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服务平台的 “招标公告”栏目,分别点击本项目的“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可以通过武夷山市招投标网上的投标报名查询栏目对其投标报名号进行查询。 4、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