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金凤小区一期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3207061504220102 | 项目名称 | 金凤小区一期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7061504220102-BD-001; | 标段名称 | 金凤小区一期建设工程土建、安装施工一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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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6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6月21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凤小区一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金凤小区一期建设工程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同城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凤小区一期建设工程土建、安装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解放路北、工农路以东 | |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19517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2967公顷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61504220102-BD-001 | 金凤小区一期建设工程土建、安装施工一标段 | 3栋25+2高层(檐口距地高度均为73.85米,其中5#楼地下面积1606.63㎡、地上面积为16478.06㎡;7#楼地下面积1606.63㎡、地上面积为16425.74㎡;9#楼地下面积1664.30㎡、地上面积为16425.74㎡)及一期桩基、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包括土建(含桩、地下室)、安装(含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根据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规范、图纸、技术要求等有关文件而进行的各项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工作。 | 800 日历天 |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一级]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金凤小区一期建设工程土建、安装施工一标段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同城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的金凤小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由连发改行服发【2015】10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金凤小区一期建设工程土建、安装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金凤小区一期建设工程土建、安装施工一标段 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解放西路北侧、工农路东侧 3、工程类型:建筑工程 4、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 5、工程规模:3栋25+2高层(檐口距地高度均为73.85米,其中5#楼地下面积1606.63㎡、地上面积为16478.06㎡;7#楼地下面积1606.63㎡、地上面积为16425.74㎡;9#楼地下面积1664.30㎡、地上面积为16425.74㎡)及一期桩基、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招标范围:3栋25+2高层(檐口距地高度均为73.85米,其中5#楼地下面积1606.63㎡、地上面积为16478.06㎡;7#楼地下面积1606.63㎡、地上面积为16425.74㎡;9#楼地下面积1664.30㎡、地上面积为16425.74㎡)及一期桩基、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包括土建(含桩、地下室)、安装(含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根据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规范、图纸、技术要求等有关文件而进行的各项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工作。 7、工 期:800日历天 8、质量标准及等级: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9、合同估算价: 约183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在有效期内);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1、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8.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6)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3)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3个月(2016年3-5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本工程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 禁止一人身兼多职。 本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企业就以上内容出具承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为本单位须具备相应专业岗位证书的从业人员。 (8)本工程招标执行苏建规(2016)3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 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采用综合评估法且设置信用分的,自名单中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8.3、资格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第四十五条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其投标。 3、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4、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进行面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五、评标办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标采用暗标制。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信用等若干方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建管〔2013〕671号精神,按照《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意见》(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一)投标报价(75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5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评标基准价 = 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方法二: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K2=90%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Q1 的取值范围为:50%、55%、60%、65%、70%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3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3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 10、注册建造师陈述及答辩; 2分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答辩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附件 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和答辩评审要点 内容 分值 评审要点及得分 项 目 负 责 人 陈 述 及 答 辩 项 目 负 责 人 陈 述 分 值 0-1 分 1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7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5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标书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0.3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项目 负责 人答 辩分 值 0-1 分 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标书基本清晰。 0-0.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标书不清晰。
(三)信用评价(5分) 每个投标单位的信用得分为“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得分×5%。 依据苏建规(2016)3号文投标人如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自名单中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 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规定上,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 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一次参加连云港市投标的企业以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并加盖印章的信用综合得分证明原件扫描上传到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为准,并在有效期内。 2.非第一次参加连云港市投标的企业(且已完成入库)信用得分统一由软件公司从信用平台抓取。 办理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入库流程: 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网 址:http://www.lygcin.gov.cn 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 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技术服务QQ:281009892 具体要求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网上下载。 六、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间:2016年06月17日0时0分至2016年06月21日24时00分。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孙 科: 15151591813 李仕龙: 18662456928 七、其它要求 1、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拟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等须扫描上传到诚信库中,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标依据;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无在建工程承诺、无市场不良行为承诺、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省外或市外企业资质核验书、项目技术负责人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承诺等应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并作为评标依据,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 2、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投标文件光盘等备用介质(建议提供),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开标结束后退还) ,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未及时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等备用介质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 ,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5、电子标书制作: 目前我市已在各级交易中心实行统一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依据省厅、办关于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文件精神,拟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平台、工具1+1方式,即平台、工具不应为同一家软件服务企业。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务必到QQ群:148252693或 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最新版本的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光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尚明河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869 |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6年06月17日至2016年06月21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2016年06月17日至2016年06月21日 | | 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市同城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3号楼办公552号 | 地 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丁清扬 | 联 系 人: | 尚明河 | | 电 话: | 15252826789 | 电 话: | 0518-85838869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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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 联系人 | |
| 传真 | | 电话 | |
| 邮编 |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 联系人 | |
| 传真 | | 电话 | |
| 邮编 | | E-mail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特殊公告[0] | | | | | | | | | | | | | | | | | | | | 金凤小区一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金凤小区一期建设工程已经市区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同城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凤小区一期建设工程土建、安装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解放路北、工农路以东 | |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19517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2967公顷 | | |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 | | | | | | | | |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3207061504220102-BD-001 | 金凤小区一期建设工程土建、安装施工一标段 | 3栋25+2高层(檐口距地高度均为73.85米,其中5#楼地下面积1606.63㎡、地上面积为16478.06㎡;7#楼地下面积1606.63㎡、地上面积为16425.74㎡;9#楼地下面积1664.30㎡、地上面积为16425.74㎡)及一期桩基、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包括土建(含桩、地下室)、安装(含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根据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规范、图纸、技术要求等有关文件而进行的各项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工作。 | 800 日历天 |
| |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一级]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金凤小区一期建设工程土建、安装施工一标段 一、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同城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的金凤小区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由连发改行服发【2015】10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金凤小区一期建设工程土建、安装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金凤小区一期建设工程土建、安装施工一标段 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解放西路北侧、工农路东侧 3、工程类型:建筑工程 4、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 5、工程规模:3栋25+2高层(檐口距地高度均为73.85米,其中5#楼地下面积1606.63㎡、地上面积为16478.06㎡;7#楼地下面积1606.63㎡、地上面积为16425.74㎡;9#楼地下面积1664.30㎡、地上面积为16425.74㎡)及一期桩基、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招标范围:3栋25+2高层(檐口距地高度均为73.85米,其中5#楼地下面积1606.63㎡、地上面积为16478.06㎡;7#楼地下面积1606.63㎡、地上面积为16425.74㎡;9#楼地下面积1664.30㎡、地上面积为16425.74㎡)及一期桩基、地下室等,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包括土建(含桩、地下室)、安装(含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根据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规范、图纸、技术要求等有关文件而进行的各项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工作。 7、工 期:800日历天 8、质量标准及等级: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9、合同估算价: 约183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在有效期内);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1、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8.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6)7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3)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3个月(2016年3-5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本工程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 禁止一人身兼多职。 本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企业就以上内容出具承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为本单位须具备相应专业岗位证书的从业人员。 (8)本工程招标执行苏建规(2016)3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 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采用综合评估法且设置信用分的,自名单中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8.3、资格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相关规定:第四十五条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申请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其投标。 3、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4、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进行面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五、评标办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标采用暗标制。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信用等若干方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根据苏建建管〔2013〕671号精神,按照《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意见》(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开标时随机确定其中一种。开标时由投标人选取代表通过抽签随机确定其中一种。 (一)投标报价(75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5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评标基准价 = 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方法二: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K2=90%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Q1 的取值范围为:50%、55%、60%、65%、70%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3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3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分 10、注册建造师陈述及答辩; 2分 说明: (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答辩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附件 项目负责人现场陈述和答辩评审要点 内容 分值 评审要点及得分 项 目 负 责 人 陈 述 及 答 辩 项 目 负 责 人 陈 述 分 值 0-1 分 1分:对总体情况了解全面细致,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准确、解决措施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且科学合理。 0.7分:对总体情况比较了解,对项目的现场各种条件有较深的调查和了解并有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比较准确、解决措施比较得力,对施工计划表述比较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比较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5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了解,对项目现场的各种条件有一定的调查和了解基本有相应的解决问题方法,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基本准确、解决措施基本可靠,对施工计划标书基本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基本完整、符合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相一致。 0-0.3分:对总体情况基本不了解,对项目现场各种条件没有深入的调查和了解,或对工程重点、难点把握不准确、解决措施不得力,或对施工计划表述不清晰,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论述不完整、不符合实际,或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一致。 项目 负责 人答 辩分 值 0-1 分 1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深刻、回答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简单明了、表述清晰。 0.7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比较深刻、回答提问比较准确,重点比较突出、简单明了,表述比较清晰。 0.5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基本理解、回答提问基本准确、能基本回答重点问题、标书基本清晰。 0-0.3分: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理解不清楚、回答提问不准确,或对重点不把握、标书不清晰。
(三)信用评价(5分) 每个投标单位的信用得分为“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得分×5%。 依据苏建规(2016)3号文投标人如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自名单中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 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规定上,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凡未入我市“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的投标企业,务必参与投标前完成入库。 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一次参加连云港市投标的企业以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并加盖印章的信用综合得分证明原件扫描上传到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为准,并在有效期内。 2.非第一次参加连云港市投标的企业(且已完成入库)信用得分统一由软件公司从信用平台抓取。 办理建设局市场处牵头的信用平台库入库流程: 登录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网 址:http://www.lygcin.gov.cn 技术支持: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 技术咨询电话:0519-85131635;技术服务QQ:281009892 具体要求依据苏建建管〔2013〕662号网上下载。 六、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间:2016年06月17日0时0分至2016年06月21日24时00分。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孙 科: 15151591813 李仕龙: 18662456928 七、其它要求 1、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拟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等须扫描上传到诚信库中,评委审查一律以诚信库的资料为评标依据;诚信库中无法上传的资料,如授权委托书、无在建工程承诺、无市场不良行为承诺、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省外或市外企业资质核验书、项目技术负责人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承诺等应扫描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并作为评标依据,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 2、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和投标文件光盘等备用介质(建议提供),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开标结束后退还) ,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未及时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等备用介质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 ,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5、电子标书制作: 目前我市已在各级交易中心实行统一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国泰新点),依据省厅、办关于电子化招投标有关工作文件精神,拟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平台、工具1+1方式,即平台、工具不应为同一家软件服务企业。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务必到QQ群:148252693或 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最新版本的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请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提醒:投标人可在软件公司指导下刻录并打开自己刻录的光盘,检查是否能打开及内容是否完整。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9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尚明河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869 | | | 四、 | 公告 | | | | | | | | | | 1.公告时间: 2016年06月17日至2016年06月21日 | |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 五、 | 招标文件获取 | | | | | | | | | 1.获取时间2016年06月17日至2016年06月21日 | | 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 | | 六、 | 其他说明 | | | | | | | | | |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 八、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 标 人: | 连云港市同城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凤凰大道1号3号楼办公552号 | 地 址: |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丁清扬 | 联 系 人: | 尚明河 | | 电 话: | 15252826789 | 电 话: | 0518-85838869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 子 邮 件: | | 电 子 邮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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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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