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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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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编号: BHX160033-02SG |
| 南京河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河西南部地区十号支路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城委综字[2016]1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757.52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757.52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一、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 1、标段名称:道路施工 |
| 2、工程地点:北起庐山路,南至秦新路,道路全长1083.417米 |
| 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
|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
| 5、结构类型:其他 |
| 6、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
| 7、工程合同估算价:2330.00万元 |
| 8、招标内容:城市道路; |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道路、桥涵、排水、路灯、景观绿化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等,其余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10、工程规模:长度:1083.417 m;宽度:16 m;造价:2329.65 万元。 |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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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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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资格审查方法: |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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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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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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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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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 |
|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开标时,投标单位所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并递交身份证原件供招标人审核,投标人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差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将于招标文件中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5、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数据库中的材料为准。 6、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2016年01月至2016年06月投标申请人为注册建造师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必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7、投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执行。 8、投标人资质等级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苏建建管[2016]138文和建市[2015]154号文。 9、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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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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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6月20日17时24分到 2016年6月27日17时24分为止 |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 招标人:南京河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西路198号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 |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83650522-8039 |
| 招标人联系人:常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
| 招标人联系电话:86496703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83650522-8004 |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iancheng_91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