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镇山下村砖瓦厂窑基地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龙招【2016】A 29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镇山下村砖瓦厂窑基地复垦项目(项目名称)己由慈发改龙审批〔201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龙山镇山下村。项目四支、规模及合同估算价:北临军用公路,南靠伏龙路,东临伏龙山,西临龙叙路,工程实际施工面积73.4亩,工程造价约137万元。标段: 1个标段计划工期: 9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三级项目经理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申请方式、时间
网上投标申请:投标单位进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系统(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镇级平台)直接登录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前须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和申领“数字证书”。公告发布即可进行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截止时间至2016 年6月24日下午17时00分,已投标申请的单位才能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下载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电子化招投标登录系统(http://220.191.215.163/BiddingSystem/index.jsp)(镇级平台)用CA登录。招标资料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电子招标资料与备案的纸质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效力。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元,在开标时收取,售后不退,窗口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7月4日17时前,同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龙招【2016】A29。【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申请人信息相符,请各投标单位采用网银(不能走同城)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范市支行
帐号:39509001040008033
财务联系人:马旦旦 联系电话:0574-63716150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7.3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在宁波市水利局网站上“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http://nbxy.nbwater.gov.cn/nbxy)上备案并公示。
7.4办理“慈溪市公共资源有形市场交易证”,详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宁波中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龙山镇地址:慈溪市蓝海湾商务大厦五楼
联系人:徐工联系人:范工
电话:0574-63716139电话:0574-63896158
传真:/传真:0574-63999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