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码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 | |||||||||||||||||||||||||
| 公告名称 | 阜阳市颍州区鼓楼街道办事处中清河、西清河及贾庄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清运工程补充通知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 | ||||||||||||||||||||||||
| 招标类别 | 施工 | 报名时间 | |||||||||||||||||||||||||
各潜在投标人: 2016年6月17日在颍州区人民政府网、颍州区招标采购网、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的“阜阳市颍州区鼓楼街道办事处中清河、西清河及贾庄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除清运工程”招标公告及文件,项目编号:AHXCZBFY2016032,补充以下内容: 1、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资格审查方式”内容为:
现更改为:
2、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特别提示6”内容为:在中标公示期间,中标人应将多功能抑尘车开至拆迁现场,否则视为其虚假投标。 现修改为:在中标公示期间,中标人应将抑尘车开至拆迁现场,由招标人验收,车辆须具有参考图片中车辆的基本功能和外观,否则视为其虚假投标。(参考图片见附件) 3、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8.4 投标文件的组成”中的“(3)资格证明材料”内容更改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及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13资格审查方式-后审资料二”中要求的材料的复印件(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4、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更改为: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http://www.ahetb.com/Resources/Users/942f389b-b33e-4df5-96d8-b1a83be27839/图片.rar 阜阳市颍州区鼓楼街道办事处 2016年6月21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