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海陵路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县海陵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东住建发[2015] 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东海县海陵路。
2.2 工程规模:总长约2650米,红线宽46米、41米,投资总额约6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信息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服务。包括沥青道路、强弱电管沟开挖及雨、污水排水系统工程、城市家具项目监理工作;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4 监理服务期: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5 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80万元。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一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按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要求:省内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为省监及以上执业资格,省外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3名(需提供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县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规定:省内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3.10 其它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2、依据连建管〔2011〕101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须在后审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监理机构人员的劳动合同及2016年3月、4月、5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均由投标单位缴纳,否则该证明无效),若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标段采用“竞争性谈判”(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5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8 时 00 分。前往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地址:东海县幸福北路166号6-7-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27日下午15 时30分,地点为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一室(晶都大道建设局西侧)。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东海县牛山镇晶都大道建设大厦3楼
邮 编:222300
联 系 人:孙元瑞
电话:1385121996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县幸福北路166号6-7-22016年6月21日
邮编:222300
联 系 人:刘海明
电话:0158-87251856/13812328402
2016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