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博州边防支队庆达拉边防派出所宿舍楼工程施工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交易中心备案。招标人为武警博州边防支队,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博州边防支队庆达拉边防派出所宿舍楼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88.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五师八十六团团部 2.工程规模:新建宿舍楼1栋,总建筑面积750㎡,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并配套建设室外混凝土硬化路面、绿化植被及配套室外管网。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DWS-GCJY2016048-1 | 博州边防支队庆达拉边防派出所宿舍楼工程施工 | 新建宿舍楼1栋,总建筑面积750㎡,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并配套建设室外混凝土硬化路面、绿化植被及配套室外管网。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以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为准。 | 12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疆外企业需要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第五师师外企业需要提供《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师(市)外建设工程企业核查登记册》,具有第五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8日 1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6年06月22日至2016年06月28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 2.领取方式:(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的公共交易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或兵团各师局公共交易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上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及第五师师外企业需要提供《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师(市)外建设工程企业核查登记册》、第五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八楼)登记。 (2)投标人须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出具的“通知单”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六、其他说明 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投标人须以公司名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汇或银行缴款单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汇款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师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博乐市杭州路支行 账 号:107009248332 行 号:104887001027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五师门户网、兵团政务网、兵团交易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武警博州边防支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联 系 人: | 师旻 | 联 系 人: | 齐娟 | ||||||
电 话: | 0909-2237288 | 电 话: | 1399921206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