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桥铁路物流基地扩能改造工程已由沈阳铁路局批准建设,业主单位是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沈阳铁路局,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大连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2.2建设规模和主要工程数量:将既有金桥站货场的煤炭装卸场进行硬化,硬化面积13500平方米,货场排水沟963米,修建平交道口1处联通既有装卸场和集装箱装卸场。 2.3计划工期:1个月。 2.4招标范围:金桥铁路物流基地扩能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内的全部施工;具体工程数量参阅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1.2要求投标人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经验。 3.1.3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具有近三年内类似项目(含正在施工项目)施工的经历。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必须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经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申请人于2016年6月22至2016年6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连工程建设指挥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9号)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4.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 4.1.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原件留存); 4.1.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 4.1.4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 4.1.5单位介绍信原件(原件留存); 4.2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资料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4日10时3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不低于投标报价的2%,但最高不超过80万元(仅接受投标保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上、铁路建设工程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大连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9号 邮 编:116001 联 系 人:李曜 电 话:0411-62832017 传 真:0411-62832017 电子邮件:dlzhb_wz@126.com 开户银行:大连市建设银行青泥洼桥支行 账 号:2120 1500 1000 5300 5113 |
| 标段划分 | |||||
| 序号 | 标段名称 | 里程/范围 | 标段概况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施工 | ||||
| 相关附件 | |||
| 暂无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