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16年种(摆)鲜花工程新增项目施工 | 采购类型 | 非协议采购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1546000 | |||||||||||||||||||||||||||||||||||||||||||||||||||||||||||||||||||||||||||||||||||||||||||||||||||||||
项目简介 | (1)本项目的摆花地点为深南大道等; (2)本项目采用清单的方式进行招标,甲方有权根据场地环境、气候特点在清单所列品种范围内调整花卉品种; (3)投标单位综合考虑成本,不同品种草本花卉同一报价。 (4)养护期暂定一个月,超出部分养护费按实结算。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2)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或以上资质(原则上只允许设置一条资质,如设置两条资质的必须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此条可由采购单位确定) (4)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要求 | 工程量清单.rar | |||||||||||||||||||||||||||||||||||||||||||||||||||||||||||||||||||||||||||||||||||||||||||||||||||||||
商务需求 | 1、建议评标办法。预选。 2、项目工期要求。项目工期要求:180天。 3、项目验收程序、标准及期限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工程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施工规范》、《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深圳市绿化管理处苗木迁移种植规定》、《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绿化工程验收接管办法》、《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施工规范与要求等为施工、验收标准。 4、保修、售后服务要求、发生问题处理意见。1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2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商,仍不能达到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5、付款方式。(1)付款原则:工程进度款根据市财政拨款情况、工程进度及监理情况分期付给,其中监理公司负责计量,造价咨询公司负责审核计量的工程造价。由于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款不能支付,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2)合同签订后,采购单位付给本合同承包总金额20%的工程备料款。(3)工程完工初验合格后工程款支付不超过工程总价的65%。(4)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后工程款支付不超过工程总价的75%。(5)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项支付之前,中标单位必须将工程过程中的违约款项缴纳采购单位计财部门,如中标单位未按要求缴纳违约金,采购单位将有权延缓工程款项的支付。(6)工程结算之前,如发生安全事故,安全事故未处理完必须在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后再支付余款。(7)上级审计部门审定结算后结清剩余款项。有园建的项目,中标单位需向采购单位缴交本合同承包总金额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凭保修金收据到采购单位领回质量保修金。 6、履约保证金(小于或等于合同款10%)要求为合同价款的10%,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提供。 7、其它。无 | |||||||||||||||||||||||||||||||||||||||||||||||||||||||||||||||||||||||||||||||||||||||||||||||||||||||
图纸 | 工程量清单(清单招标无图纸).rar | |||||||||||||||||||||||||||||||||||||||||||||||||||||||||||||||||||||||||||||||||||||||||||||||||||||||
技术需求、项目管理要求、其他 | 项目管理要求 1、投标单位需在广东省内有时花生产基地[要求提供广东省内时花生产基地相关证明文件(如土地产权证明、土地租赁合同或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基地为租赁的,租期至少包含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期间;生产基地是指用来生产时花的场地,不包含由独立商铺组成的基地,且不能由分散的基地拼凑而成)。 2、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工程现场(1、工程区域内原有的植物;2、地上地下管、线及设施等)。 3、中标单位必须自行解决车辆在该区域内通行、施工材料存放、用水用电、施工人员居住等问题。 4、中标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指导。 5、中标单位必须编制详细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及设备、材料进场计划送给监理公司审核并按建设单位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6、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施工区域内全天候有人保洁,保洁标准按《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养护规范》和深圳市绿化管理处发布的《绿化养护检查验收办法》为准。 7、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每个施工程序(施工材料堆放、施工场地清理等程序)不能过夜,当天进行的施工程序必须当天完成。 8、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量。 9、中标单位必须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资料的整理、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光盘)的编制等工作。 10、中标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显眼位置设置正规施工警示牌、工程概况牌,标注“温馨提示”语言。 11、中标单位必须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场地区域道路通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工完场清,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12、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须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所有事故处理和费用,且必须按规定为所有施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13、中标单位必须做好施工场地相关事宜联系工作。 14、中标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3个小时内无条件更换经采购单位、监理单位确认的不符合标准、半死或死亡植物,植物的标准、成活的鉴定权在采购单位。 15、中标单位还必须完成以下工作:(1)负责施工场地防台风大雨设施;(2)负责种摆花的制作安装及所需的所有辅材及施工措施等;(3)负责更换施工、养护展示设计周期内植物的凋谢、枯死等;(4)施工区域内苗木迁移种植、养护工作(苗木迁移种植地点由建设单位确定);(5)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施工区域花卉的撤展、清运和绿地恢复等工作。 16、工程完工并初验合格后转入养护期(养护期根据单项摆花的实际情况,由初验合格后至撤花为止)。 17、中标单位必须服从市城管局草花专家小组的全程指导。 项目材料技术、质量要求 1、花卉有良好的品质,色泽鲜艳、植株生长健壮、冠幅满盆、无徒长现象、无病虫害,摆设到现场时盛花率在60%以上。并要求乙方提供照片和花卉品种资料。 2、管理养护及时到位,保证整个种(摆)花期花卉的健康生长。 3、所用的摆花花盆一律为135㎜×135㎜白色胶盆。 4、花卉在种(摆)花时间保持盛花率60%以上,花卉持续开花时间在一个月以上。 5、所用花卉、工程材料的规格、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 |||||||||||||||||||||||||||||||||||||||||||||||||||||||||||||||||||||||||||||||||||||||||||||||||||||||
评标模板使用规则 | 模板使用规则 (一)关于评分准则分类 除价格分按照规定的公式计算外,其它评分因素的评分准则可分为A、B、C三类: A类评分准则指由评委主观评分的评分准则; B类评分准则指投标人进行承诺即得分的评分准则; C类评分准则指由评委客观评分的评分准则。 评审过程中,所有评委对于采用B、C类评分准则的评分因素,必须给出一致结论。 (二)关于权重调整 1、价格部分的权重不能低于40%,综合实力部分的权重不能高于10%; 2、某项评分因素的权重不能突破设置的权重上限。 (三)关于评分因素调整 1、评分因素的增加 (1)评分因素的拆分: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模板中的评分因素进行拆分,相关权重同样作相应拆分处理。 (2)另行增加评分因素: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评分准则并设置相应的权重,但增加的C类评分准则与增加的综合实力部分A类评分准则合计不能超过2项,每项权重不能超过2%,总权重不能超过3%。 2、评分因素的减少 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减少评分因素,但相关的权重只能增加至价格部分或采用A、B类评分准则的评分因素。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评分因素与评分准则必须对应;不得就同一项考察内容重复设置评分因素; 2、评分因素及评分准则的表述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化,做到表述简练、准确且易于判断、没有歧义。 | |||||||||||||||||||||||||||||||||||||||||||||||||||||||||||||||||||||||||||||||||||||||||||||||||||||||
评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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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附件 | 2016年种(摆)鲜花工程新增项目招标文件.doc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