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华城健身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华城健身中心项目监理工程(标段名称)已由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为:关于常州市金坛区园林管理处新建华城健身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编号为:坛开科经投字[2016] 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常州市金坛区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坛经济开发区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5627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强、弱电、智能化、消防、空调等)、装饰、机电设备安装、室外附属工程(道路、雨污水、综合管线等)、景观绿化等所有施工项目监理。
2.4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5 工程概算投资额:2500 万元
2.6 监理合同估算价:35.9万元
2.7标段划分:共划分1 个标段
2.8标段编号:3204821605300102-BE-001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1人;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土建专业1人;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1人;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1、总监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外无在监项目。总监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总监的在建工程不得超过1个,如有在监项目应征得所有原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2、企业对拟投标的项目总监已竣工项目请及时核销。3、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无在建项目。
3.10 其它要求:/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7月1日
5.2 获取方式:登陆“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3 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办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 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江苏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http://www.jszb.com.cn/JSZB/bszn/)”。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常州市金坛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08 室(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一路669号住建局4号楼一楼)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金坛区园林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金坛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坛区地址:金坛区南环二路70号
邮编: 213200邮编:213200
联系人:练婳联系人:沈玉军
电话:82881270 电话: 0519-82798174、1380614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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