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投标人:
2016年度开发区消防大队消防车辆、器材装备购置工程(项目编号:黄岛区2016180A)于2016年6月8日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采购公告,现就供应商对第一包提出的疑问做出以下答复和相关变更:
一、 第一包疑问及变更
疑问1.
采购清单中第一包超高层供水车、隧道专用车、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中的高层供水消防车技术要求,1.基本要求 整车:满足国家标准GB7956【消防车】要求,通过检测并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此处和采购公告“6.1.3投标人所投车辆车型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或书面承诺交货期内提供“3C”认证证书【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或承诺书原件】;”描述不一致,建议改为:1.基本要求 整车:满足国家标准GB7956【消防车】要求,通过检测并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或书面承诺交货期内提供“3C”认证证书【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或承诺书原件】。
答: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内容第一包:超高层供水车、隧道专用车、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高层供水消防车 1.基本要求“整车:满足国家标准GB7956【消防车】要求,通过检测并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修改为“整车:满足国家标准GB7956【消防车】要求,通过检测并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或书面承诺交货期内提供“3C”认证证书【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或承诺书原件】。”
疑问2.
高层供水消防车技术要求:2.1采用国际知名消防专用底盘或满足消防车改装要求的商用底盘;底盘和上装由同一厂商制造并提供整车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体现技术标书中。
文件要求底盘和上装为同一厂商制造,仅有美国生产的消防车辆能满足该要求,因此属于明显的国别歧视性条款,具有排他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建议改成:“2.1采用国际知名消防专用底盘或满足消防车改装要求的商用底盘;”
答:执行原采购文件。文件中要求底盘和上装为同一制造商,是为了保证车辆的完整及稳定性,据我方了解,底盘和上装为同一制造商的厂商有:豪士科、赛特锋、KME、一汽等,并不是只有唯一的制造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并没有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且底盘及上装为同一厂商也并非特定的专利;且此项并未作为星号条款。
疑问 3.
高层供水消防车技术要求:★4.3 消防泵流量和压力:在压力1.0MPa时,流量≥70升/秒;在压力3.4MPa时,流量≥25升/秒,高压输出时,沿直径100毫米管路垂直供水不低于300米。
按目前进口消防车厂家的配置,此项要求仅有美国产的消防车辆能满足该要求,具有倾向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答:执行原采购文件。高层供水消防车技术要求:★4.3 消防泵流量和压力:在压力1.0MPa时,流量≥70升/秒;在压力3.4MPa时,流量≥25升/秒,高压输出时,沿直径100毫米管路垂直供水不低于300米。我方此次需要购买超高层供水消防车,技术指标达到这个标准才能够实现高层供水,且可以承诺达到此项指标的除了美国豪士科外还有赛特锋高层供水车、陕西银河高层供水车及苏州捷达高端系列消防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并没有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也并非特定的专利。
疑问4.
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技术要求:1.基本要求中整车:满足国家标准GB7956【消防车】要求,通过检测并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此处和采购公告“6.1.3投标人所投车辆车型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或书面承诺交货期内提供“3C”认证证书【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或承诺书原件】;”描述不一致,建议改为:1.基本要求 整车:满足国家标准GB7956【消防车】要求,通过检测并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或书面承诺交货期内提供“3C”认证证书【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或承诺书原件】。
答: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内容第一包:超高层供水车、隧道专用车、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1.基本要求“整车:满足国家标准GB7956【消防车】要求,通过检测并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修改为“整车:满足国家标准GB7956【消防车】要求,通过检测并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或书面承诺交货期内提供“3C”认证证书【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或承诺书原件】。”
疑问5.
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技术要求:2.1采用国际知名消防专用底盘或满足消防车改装要求的商用底盘;底盘和上装由同一厂商制造并提供整车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体现技术标书中。
文件要求底盘和上装为同一厂商制造,仅有美国生产的消防车辆能满足该要求,因此属于明显的国别歧视性条款,具有排他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建议改成:“2.1采用国际知名消防专用底盘或满足消防车改装要求的商用底盘;”
答: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内容第一包:超高层供水车、隧道专用车、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技术要求“2.1采用国际知名消防专用底盘或满足消防车改装要求的商用底盘;底盘和上装由同一厂商制造并提供整车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体现技术标书中。”修改为“2.1采用国际知名消防专用底盘或满足消防车改装要求的商用底盘” 。
疑问6.
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技术要求:★3.8 悬挂系统:前悬架:须采用扭杆弹簧式独立悬挂技术,带上下摆臂,配重载荷可伸缩减震器;载荷≥10吨。
目前主流的商用车底盘(如奔驰,MAN,斯堪尼亚等)前悬挂均采用非独立悬挂技术,此要求只有美国某品牌的车辆可以满足,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建议删除此要求。答:采购文件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技术要求:★3.8 悬挂系统:前悬架:须采用扭杆弹簧式独立悬挂技术,带上下摆臂,配重载荷可伸缩减震器;载荷≥10吨。
答: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内容第一包:超高层供水车、隧道专用车、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技术要求“★3.8 悬挂系统:前悬架:须采用扭杆弹簧式独立悬挂技术,带上下摆臂,配重载荷可伸缩减震器;载荷≥10吨”。修改为:3.8 悬挂系统:前悬架:载荷≥10吨。
疑问7.
高层供水消防车技术要求:2.1采用国际知名消防专用底盘或满足消防车改装要求的商用底盘;底盘和上装由同一厂商制造并提供整车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体现技术标书中。
文件要求底盘和上装为同一厂商制造,仅有美国生产的消防车辆能满足该要求,因此采购文件存在明显的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答:执行原采购文件。文件中要求底盘和上装为同一制造商,是为了保证车辆的完整及稳定性,据了解,底盘和上装为同一制造商的厂商有:豪士科、赛特锋、KME、一汽等,并不是只有唯一的制造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并没有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且底盘及上装为同一厂商也并非特定的专利;且此项并未作为星号条款。
疑问8.
高层供水消防车技术要求:★4.3 消防泵流量和压力:在压力1.0MPa时,流量≥70升/秒;在压力3.4MPa时,流量≥25升/秒,高压输出时,沿直径100毫米管路垂直供水不低于300米。
按目前进口消防车厂家的配置,此项要求只有美国产豪士科消防车独有配置,具有明显的限制性和排斥性,不符合政府采购法。
答:按原采购文件执行。高层供水消防车技术要求:★4.3 消防泵流量和压力:在压力1.0MPa时,流量≥70升/秒;在压力3.4MPa时,流量≥25升/秒,高压输出时,沿直径100毫米管路垂直供水不低于300米。我方此次需要购买超高层供水消防车,技术指标达到这个标准才能够实现高层供水,且可以承诺达到此项指标的除了美国豪士科外还有赛特锋高层供水车、陕西银河高层供水车及苏州捷达高端系列消防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并没有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也并非特定的专利。
疑问9.
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技术要求:2.1采用国际知名消防专用底盘或满足消防车改装要求的商用底盘;底盘和上装由同一厂商制造并提供整车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体现技术标书中。
文件要求底盘和上装为同一厂商制造,仅有美国生产的消防车辆能满足该要求,因此采购文件存在明显的限制和排斥性,不符合政府采购法。
答: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内容第一包:超高层供水车、隧道专用车、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技术要求“2.1采用国际知名消防专用底盘或满足消防车改装要求的商用底盘;底盘和上装由同一厂商制造并提供整车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体现技术标书中。”修改为“2.1采用国际知名消防专用底盘或满足消防车改装要求的商用底盘” 。
疑问10.
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技术要求:★3.8 悬挂系统:前悬架:须采用扭杆弹簧式独立悬挂技术,带上下摆臂,配重载荷可伸缩减震器;载荷≥10吨。此项要求只有美国产豪士科消防车独有配置,具有明显的限制和排斥性,不符合政府采购法。
答: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内容第一包:超高层供水车、隧道专用车、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技术要求“★3.8 悬挂系统:前悬架:须采用扭杆弹簧式独立悬挂技术,带上下摆臂,配重载荷可伸缩减震器;载荷≥10吨”。修改为:3.8 悬挂系统:前悬架:载荷≥10吨。
二、第一包延期及变更内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12日14时00分- 14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7月12日14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第四开标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4.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本答疑、变更及延期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各相关投标人均具有同等约束力,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由此为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凌宏洋
联系电话:0532-66581376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1212室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孙冠军、李园园
联系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37号金都花园C座29层F室
联系电话:0532-55685906、0532-55685907
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