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南一路道路大修等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6/6/28 | 公告号: | 即公建[2016]052号 |
| 项目名称: | 文南一路道路大修等工程施工 | ||
| 工程地点: | 即墨市文南一路等道路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城镇道路 | 工程类别: | Ⅲ类工程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3283.63万元 | 工程造价: | 1503.33万元 |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约2637.036米 |
| 计划文号: | 即发改字【2016】139号—即发改字【2016】144号、即发改字【2016】147—即发改字【2016】152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 370282201606270201 | ||
| 建设单位: | 即墨市丁字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孙传德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13210854939 |
| 代建单位: | / |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
| 招标单位: | 即墨市丁字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孙传德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13210854939 |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博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王珍涛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571318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 | 房地产产权人: | /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 | 招标代理资格: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概况:本工程包括文南一路:工程道路全长420.159米,路面宽12米,拟整排水管道158米;隆福名居南路、湘江一路:对路面进行罩油处理及北侧人性道板,提升检查井盖,提升雨水篦子;长辛路:大修工程道路全长364.634米,道路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行车 为30千米每小时。车行道宽度11米;红领巾路、地税局北路、地税局南路、贵华路:对路面进行罩油处理,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人行道板等;新昌街:对主路面进行罩油处理,两侧重新铺设人行道板;文南二路:工程道路全长658.026米,道路宽14米,拟整排水管道255米;鹤山南二路:大修工程道路全长545.607米,道路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30千米每小时。车行道宽度10米;原省道青石路:对该路进行拟整路面和排水管线;长江一路:对长江一路路基、路面进行罩油和路灯工程;辛八路:对主路面进行罩油处理,对道路两侧原有人行道板及路沿石挖除进行更换;环秀中学东路:挖除车行道原有路面,加铺路面结构,雨污水管道利用,接入原雨水主管道,加设防沉板,将井盖更换为球墨铸铁井盖,清扫原路面加铺沥青;正信街:罩油道路总长648.61米,对主路面进行罩油处理。详情见施工图纸。 2.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2.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一项已竣工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合同额19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八、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全部参加评审。 |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6年6月28日09 时00分至2016年7月4日17时0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到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青岛博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进行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30;14:30至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十 、其他 |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8571318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