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第二中学迁建土石方工程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鄂州市第二中学迁建土石方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鄂州发改社会[2016] 58 号文批准建设。鄂州市第二中学作为招标人(项目业主),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投资规模:约480万元;
2、招标范围:挖、取、运、填、碾、夯、平、地表排水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建设地点:位于鄂州开发区吴楚大道南、旭光大道西、青天湖路以东(豪威广场对面);
5、工期:6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7、工程安全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
三、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条件如下(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资格后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3.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3.2、营业执照副本;
3.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4、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3.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
3.7、技术负责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身份证;
3.8、五大员:五大员上岗(注册)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只需提供最新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不提供原件。
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报名投标的单位应为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单位。
5.1注册会员详见网上投标报名指南。
5.2获取资料时间为2016年6 月28日至 2016年7月7日16:00时。
六、工本费、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工本费¥:400元,大写:肆佰元整;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90000.00元,大写: 玖 万元整;
6.3投标申请人须在2016年7月7日 16时00分前将工本费、投标保证金从其单位基本账户分别汇出并到达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的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将不能通过初步审查;;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账号:565167168002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6年7月19日上午9:30时前提交至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将被拒绝。
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视同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
九、信息发布媒体: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标人:鄂州市第二中学
联系人:汪京刚
联系电话:189719896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龙潭大厦B706室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8271463158
标段名称:鄂州市第二中学迁建土石方工程;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账号:565167168002 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单位基本账户足额汇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