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对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北京路292号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改扩建后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总建筑面积为59631㎡,其中包括原有保留的门急诊楼,医技楼、教学楼以及行政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7069㎡,和其他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11615㎡;以及改扩建部分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为30920㎡。改扩建部分主要建设1栋地上16层,地下2层的住院综合大楼,并配套地下停车场、柴油发电机室、配电室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污染 因子 | 环保对策措施 | 污水 | 项目改扩建部分主要建设1栋地上16层,地下2层的住院综合大楼,并配套地下停车场、柴油发电机室、配电室等,以及实际上并未扩建的食堂。项目改扩建部分废水主要为病人生活废水、卫生间废水、含病菌废水以及食堂废水。改扩建后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项目原有的门诊楼、住院楼、宿舍楼的含病菌污水,医务人员的生活污水。其中门诊部的口腔科、放射科、检验科为特殊废水。 门诊部的口腔科、放射科、检验科为特殊废水。口腔科现主要使用的是专业单位制作好的牙模和牙套(不在现场制作牙模和牙套),直接使用成品进行补牙和镶牙,并且目前使用较多的都是以材质为树脂的材料进行补牙修牙等,在过程中会产生少了的清洗废水以及含粘固剂的废水和消毒剂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项目取消了同位素室,放射科主要为CT室,现放射科实现了全线信息化管理,病人的片子在电脑上即可实现查看,洗印片子的数量很少,放射科产生的显影液使用后统一收集,现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拉运和处置。检验科产生的有机溶剂废液以及报废的化学试剂现也统一收集后统一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拉运和处置,产生的其他酸性废水经其他废水稀释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项目外排废水最终进入项目区西面前卫路上的市政污水管网。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外排废水水质达到GB18455-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以及CJ343-20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 废气 | 项目的废气为医院食堂排放的油烟废气,机动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垃圾收集房、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 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全部处理后外排,排气口尽量的避开了铁路局宿舍楼,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地下停车场以及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经抽风机抽至地上排放。排气口位于住院楼下部墙面,排气口朝向行人较少的道路避开了敏感目标,同时通过合理管理汽车的停放与行驶。 项目柴油发电机只有停电时才会使用,使用频率低,产生的废气少。排气口设于住院楼顶部,避开了敏感点及人群。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房以及医疗废物收集房位于项目综合住院楼的东南角,远离了住院楼,距离食堂也有一定距离,且均为封闭式,平时均不打开。项目区的生活垃圾现委托昆明景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医疗废弃物现委托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统一处置。医疗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经及时清运处置后对项目区内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项目有1个污水处理站,设置于项目住院综合楼西北部的绿化带内,由于设置于地下,且安装了通风换气设施,产生的污泥现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经通风换气,绿化阻隔以及及时清运处置后对项目区影响较小。 根据监测结果,周界外臭气浓度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站臭气对敏感点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 噪声 |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中水处理系统、柴油发电机、水泵、电梯运行等设备噪声,交通噪声等。 污水处理站污水水泵和曝气机位于独立操作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有一定的基础减震措施,与周边居民相距一定距离,通过隔声、距离衰减以及自身减震等作用,大大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柴油发电机、水泵均置于地下单独的设备间内,不是随时运行,需要时自动运行并关闭,有基础减震措施,并且处于操作间内,隔音效果较好,经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电梯房置于楼顶,经阻隔和降噪后产生的噪声影响较小。项目区内设有禁鸣和限速标识,由于车速缓慢和禁止鸣笛,汽车噪声影响较小。 项目住院综合楼距离西面的前卫路最近距离为78m,中间隔着昆明铁路局宿舍;距离东面的北京路最近距离为81m,中间隔着停车场以及门诊部。外环境的交通噪声经距离衰减,建筑物阻隔后对项目区的影响较小。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东面噪声达到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Ⅳ类标准,即:昼间小于70分贝,夜间小于55分贝;其他方位噪声达到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类标准,即:昼间小于60分贝,夜间小于50分贝。医院的周界噪声能达标,故外环境对改扩建部分的住院综合楼的噪声经距离衰减、绿化吸声后影响较小。 | 固体 废弃物 | 本项目运行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剩余污泥,以及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 项目住院综合楼放置若干垃圾收集桶,由病人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垃圾桶内,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区东北角的垃圾收集房内,现委托昆明景明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医疗废弃物现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项目东北角的医疗废弃物存放间暂时存放,现委托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定期处置。 化粪池和中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定期清运。 项目食堂设有隔油池为,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由食堂经营者自行委托昆明市兴海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16年6月13日-6月20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四、监测报告(表)放置地点 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纸质文本)、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7月5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Email:hpgsfk @aliyun.com 电话/传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 附件:《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