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 LYG201005003 | ||||||||||||
工程名称 | 南城污水处理厂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连云港万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落实 | ||||||||||||
工程地点 | 海州开发区龙尾河与妇联河交汇处 | ||||||||||||
工程规模 | 2万吨/日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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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1 | ||||||||||||
报名地点 |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0年5月14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0年6月2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1年12月20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0年5月1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0年5月20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房屋建筑工程乙级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叁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其他条件 |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资格审查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一)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五)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六)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 ; 3、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总监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备注: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和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和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4、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外省外市的监理企业来我市承接监理业务时,应提供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5、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6、若发现提供资料中有虚假,将永久取消该单位及总监承接该工程的资格。 7、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证书复印件前来报名; 9、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细则:监理大纲(20分)人员素质(46分)监理取费(10分)检测设备(10分)监理业绩(10分)社会信誉(2分)信誉(2分) | ||||||||||||
公告信息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新浦区南极北路56号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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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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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江苏连云港新浦区苍梧路6号龙河大厦907室 |
联系人 |
张家州 | ||||||||||
传真 | 0518-85838346 |
电话 |
0518-85838346 | ||||||||||
邮编 | 222006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2010年5月14日至2010年5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 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 至17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0年5月14日至2010年5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获取 招标文件 。 | ||||||||||||
房屋建筑工程乙级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 监理公告 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1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连云港市招标投标中心(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