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七台河市新兴区长兴乡2010年度通村路工程招标公告
2010-06-24
开标时间:2010-07-15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800万元
所属地区:黑龙江
1.七台河市新兴区长兴乡2010年度通村路工程已由省交通厅 (黑交发 [2008]23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新兴区长兴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新兴区长兴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现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疑问请咨询:袁静15910678108。
2.本次招标分为 3 个合同段,各合同段独立招标。
A1段:长兴乡至宏志村主线约6.0公里;
A2段:长兴乡至宏志村主线约2.2公里、支线约1.35公里、长兴乡至柳毛河村道路约0.9公里;
A3段:长兴乡至长兴村道路约5.5公里。
3.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4.具有隶属关系、参股关系、或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不得同时购买同一合同段的招标文件。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拟投两个合同段时,应分别编制每个合同段的投标书,并分别密封。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等项目班子人员证书(建造师及安全员需具备安全考核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于2010年6月24日至2010年6月28日,每天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另行提供),售后不退。
7.投标人应对每个合同段提交投标担保,递交形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8.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9.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议,如有需澄清问题,请在开标15日前将问题传真。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的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处现场递交回执确认单。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15日9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勃 王磊 电 话:15201376585 010-59893730
传 真:010-88205605 邮 箱:jinxinzbgs@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