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甲控物资(钢绞线、锚具、接地端子)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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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2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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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莞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甲控物资(钢绞线、锚具、接地端子)采购招标公告
2010-06-29 00:49:53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00629_5252820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莞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工程已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2009]395号)批准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广东省建

设厅以《关于东莞至惠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建设函[2009]303号)批准了初步设计,具备招标条件。受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莞

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甲控物资(钢绞线、锚具、接地端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莞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工程西起东莞市洪梅镇,经道滘、南城、东城、寮步、松山湖、大朗、常平、樟木头、谢岗等镇区,东至惠州市沥林、陈江、惠环进入惠城区,终点为惠州市市政府。

二、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三、资金来源:财政、自筹。

四、招标范围及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为莞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工程所需的钢绞线、锚具、接地端子,标包划分及投标人资格条件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安排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已填好的《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7月2日、5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另行通知

六、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同一物资多个标包的投标。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备案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涛   13051150086
王若宇   座  机:010-63891720 
传  真:010-63891730
邮  箱:zhaobiaoxiangmubu@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莞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甲控物资(钢绞线、锚具、接地端子)采购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招标编号
 标包号
 物资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GHJKWZ2010-01
 GWMJ-1
 锚具
 套
 75406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为锚具生产厂,锚具年产量不低于40万套(500万孔)且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从2007年至今必须有为铁路或轨道交通或公路工程项目供应单个合同锚具数量不低于1万套的供货业绩。

4、投标人已获得有效的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CRCC认证证书(锚具)。

5、投标人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具有锚具经省、部级或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出具日期应为2007年至今)。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8、投标人不得与莞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各工程标段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
 
2
 GHJKWZ2010-01
 GWMJ-2
 锚具
 套
 63066
 
3
 GHJKWZ2010-01
 GWGJX-1
 钢绞线
 吨
 9817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为满足下述第3、4条要求的钢绞线生产厂或经其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授权代理商投标的生产厂不得直接参与投标。代理商只允许代理一家生产厂产品参与投标。

3、投标产品生产厂年产量不低于8万吨且注册资本须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产品生产厂从2007年至今必须有为铁路或轨道交通或公路工程项目供应单个合同钢绞线数量不低于3000吨的供货业绩。

5、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2007年至今必须有为铁路或轨道交通或公路工程项目供应单个合同钢绞线数量不低于1000吨的供货业绩。

6、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经省、部级或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出具日期应为2007年至今)、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9、投标人不得与莞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各工程标段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
 
4
 GHJKWZ2010-01
 GWGJX-2
 钢绞线
 吨
 9195
 
5
 GHJKWZ2010-01
 GWJDDZ-1
 接地端子
 个
 19767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接地端子生产厂。

3、投标人从2007年至今必须有为铁路或轨道交通或公路工程项目供应单个合同接地端子数量不低于10000个的供货业绩。

4、投标人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具备年生产接地端子不少于50 万个的能力。

6、投标产品须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信信号检验站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出具日期为2007年至今)。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包招标中同时投标。

8、投标人不得与莞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各工程标段承包单位或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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