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集包增建第二双线工程甲控物资(信号、通信)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HTWZ2010-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包增建第二双线工程由铁道部以《关于京包铁路集宁至包头段增建第二双线工程初
步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08〕1367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公告附表中所列甲控物资设备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京包铁路集宁至包头段增建第二双线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属京包通道西段,
本项目基本沿既有京包线集宁至包头段平行布设。东起乌兰察布市,西至包头市,途经自治区首府呼
和浩特市。全线均位于呼和铁路局管内。集宁古营盘站至包头站线路全长307.955km,其中新建线
263.213km,改造利用既有线44.742km。同时,包头枢纽内货线双线绕行4.595km,单线绕行8.06km,
增建二线2.895km;包头至包头西客线新建4.036km(单线)、既有线改建1.258km(单线);呼和地
区修建以货为主的外绕线全长64.36km。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
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
3.1.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产品具有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备三年以上在铁路或国家类似工程成功运行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
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8本次招标不接收代理商投标。
3.1.9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7 月 5 日至2010年 7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交易证、营业
执照、身份证明、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 7 月 26 日 8 时 30 分至 10 时 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7 月 26 日 10 时 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联系人:刘燕
联系电话:010-59893731
手机 :15811083710=13522845349
传真 :010-88205605
电子邮箱:xzzbcg@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