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神华宁煤集团梅花井煤矿灯房、浴室联合福利建筑二期工程招标
所属行业: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梅花井煤矿灯房、浴室联合福利建筑二期工程
(招标编号:SHIL10030875)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梅花井煤矿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4155㎡,四层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17.1m。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土建、给排水、采暖、配电照明、弱电
(只计埋管、接线盒费用)、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只计埋管、接线
盒费用)、装饰装修等工程内容。
(详细技术参数以施工图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7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2月6日
总工期: 134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无死亡事故
(提供地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D. 企业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E.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书;
F.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E. 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9日至2010年7月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
: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地市级以上
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死亡事故证明材料、
企业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
证书、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证书、由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
上述三人养老保险金证明、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
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
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
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
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0年 7 月21日上午8: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联系人:刘燕
联系电话:010-59893731
手机 :15811083710=13522845349
传真 :010-88205605
电子邮箱:xzzbcg@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