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朱坝浔河大桥建设工程HZ-XH-QS标段招标公告
2010-06-30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00630_1017937209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江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县朱坝浔河大桥建设工程已由江苏省交通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泽县县镇道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省定额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
2.2 招标种类:工程施工
2.3 工程规模:洪泽县朱坝浔河大桥施工作业,投资规模约150万元。
2.4 招标内容:新建桥梁上部构造采用3×16m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梁总宽12m,桥面铺装采用10cm水泥混凝土;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桥台,钻孔灌注基础。
2.5 计划工期:2010年8月1日~2010年11月30日。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此次招标为一个标段:HZ-XH-QS标段。
2.7本项目工程款按如下规定支付:在工程实施至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0%(按计量支付),在工程完工后第一年内付至合同价的95%,在工程完工后第二年内支付余下审计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HZ-XH-QS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①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最近一年年检合格;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在有效期内),并经洪泽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企业;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①近三年不得亏损。
②承诺营运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级及以上支行。
3.1.3企业业绩要求:
企业近三年较好地完成过类似规模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为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桥梁项目)施工项目。
3.1.4信誉要求:
①近三年以来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廉政问题;
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业务合作单位工程款、材料款,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3.1.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担任过一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
项目总工: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至少一任类似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3.1.6其他要求:
①必须设置独立的专职安全员,并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开标前,投标人须预存企业工资保障金5万元到指定账户(该保障金须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预存,且须出自本企业的银行基本户,否则不予受理)。开标时,投标人出示上述汇票原件后,方可参与投标。中标企业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办理进账手续,并凭有效票据领取中标通知书。已按相关规定缴纳企业工资保障金的企业,可不预存。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0年6月30日至2010年7月6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委派经洪泽县招标办备案的专职交易员携带交易员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U盘,以便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和相关资料,所有资料以文本为准,电子版资料仅作参考。招标人根据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已包括在相关资料中,不再另行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或专职交易员(应携带专职交易员证书原件)准时出席,并携带投标担保、企业工资保障金,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建斌 郭俊涛
手 机: 13520052364
电 话: 010-88205060 59893732传 真:010-88205605
邮 箱: china_zbcg@163.com
邮编: 100049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