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区二期用地5号地块炸石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开管办[2010]9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现对永和区二期5号地块炸石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永和区二期用地5号地块炸石工程
二、建设地点:永和禾丰村斗塘社范围内
四、项目概况: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项目编号】:2010- 3608
【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
招标内容:石方爆破、装运归堆及石方清运,石方量约75万立方米(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施工专业承包工程。
招标规模:石方爆破、装运归堆及石方清运,石方量约75万立方米。
预计发包价:约人民币5250万元 。
注:2个或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
六、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0年7_月_1日至2010年7_月_21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0_年7_月_21日,9_ 时30_分至11时30分。
2. 开标时间:2010年7_月22_日9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40万元,投标担保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二、三级投标人注册资本金的5倍应超过该工程合同额)。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邮箱:haoliang219@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