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淳安县坪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委托,就 污水处理机械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AZFCG[2010]63号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请自行下载!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含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一致)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格产品的能力(具有产品经营范围)
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及产品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和不良记录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项目,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③ 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④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节能标准和安全标准。(本次将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四、标书发放、报名时间、地点等:
①标书发放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请于2010年8月20 日14:30前免费网上下载(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
②报名时间地点:请投标人于8 月20 日10:00前携带加盖单位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淳安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报名登记。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8月20日 14:30 整。
六、投标地点: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
七、开标时间: 2010 年8月20日 14:30
八、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513室)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请投标人于2010年8 月19 日10:00时前将标一肆万元(¥40000.00)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帐户,凭银行回执单原件至交易中心四楼服务窗口开取收款收据。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 户 名: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 标 保证金专户;账 号:19075201040025441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24818118 联系人:余旭华。
十、其他事项:
1、 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当年第一次参加淳安县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同时提交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或经国家公证机构公证的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如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预中标成交后单独提供原件备查),如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被拒收或退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2 、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五楼。联系电话: 0571-24818116 传真:0571-24818116 联系人: 钱慧珊 王素婷
淳安县坪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徐明祥 联系电话:13968102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