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抚顺县兰山乡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招标工作已经按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内容如下:1、建设单位:抚顺县环境保护局2、工程名称:抚顺县兰山乡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招标3、资金来源:国补及自筹4、招标范围:日处理3000吨的污水处理厂施工工程监理。
5、建设地点:抚顺县兰山乡6、质量要求:合格7、项目投资:701.467万元8、工期:2010年11月12日—2011年8月30日二、资质要求:房屋建筑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企业。
工程总监资质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证件:投标资格预审表按规定填好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国家安全考核合格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于2010年10月19日14:00时前递交至抚顺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四楼报名箱内。
联系人: 吕雪莲 联系电话:2788828 传真:2788828。
四、抚顺市中盛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将于2010年10月19日—2010年10月25日在抚顺市中盛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发出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8日 13:30时,递交地点为:抚顺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开标地点为抚顺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七、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项,请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抚顺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联系人:唐旭丽联系电话:0413-7661011招标代理人:抚顺市中盛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抚顺县政府南门联系人:杨艳军联系电话:0413—7599749 抚顺市中盛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内容如下:1、建设单位:抚顺县环境保护局2、工程名称:抚顺县兰山乡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招标3、资金来源:国补及自筹4、招标范围:日处理3000吨的污水处理厂施工工程监理。
5、建设地点:抚顺县兰山乡6、质量要求:合格7、项目投资:701.467万元8、工期:2010年11月12日—2011年8月30日二、资质要求:房屋建筑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企业。
工程总监资质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预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证件:投标资格预审表按规定填好后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国家安全考核合格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于2010年10月19日14:00时前递交至抚顺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四楼报名箱内。
联系人: 吕雪莲 联系电话:2788828 传真:2788828。
四、抚顺市中盛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将于2010年10月19日—2010年10月25日在抚顺市中盛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发出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8日 13:30时,递交地点为:抚顺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开标地点为抚顺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七、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项,请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抚顺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联系人:唐旭丽联系电话:0413-7661011招标代理人:抚顺市中盛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抚顺县政府南门联系人:杨艳军联系电话:0413—7599749 抚顺市中盛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