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 象山县 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 就 象山县第三中学食堂浴室供热水系统设备 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 2010XSZFCG
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项目内容: 象山县第三中学食堂浴室供热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4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
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五)其它条件包括: ( 1)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厂家。(2)
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必须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自
金额在 100万以上的工程业绩(开标时提供合同原件及设备使用情况的业主证明
材料原件,否则将不予认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空气源生产企业
注册资金 1000万元以上,太阳能生产企业注册资金4000万元以上;(5)若由经
销商参加投标则须 具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资格的,且营业执照注
册资金人民币 50万元(含)以上。 (6)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正式机电设备安装资质
叁级(含叁级)以上。( 7)本次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参加
投标
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 可采用支票、银行汇票 ,若中标则向采购人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总价的 5%) ,同时在签订合同交本中心备案后可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 )。
6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份,(参加投标的交纳)。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8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丹峰西路 161号)。
9 、投标截止时间:
10 、开标时间:
11 、开标地点: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厅(丹峰西路 161号)。
联系人:王奉安 电话: 0574-65733011、65733022
邮 编: 315700 传真:0574-65733060
帐户名称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农行象山新丰支行 ( 丹南路 269号) 帐号: 39-703001040012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