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新津红岩污水处理厂工程己由新津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局以新工经投函[2010]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新津县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新津县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津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新发改核准【2010】3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新津红岩污水处理厂工程
(2)建设地点:新津县金华镇
(3)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按照1万吨/天设计(含污水处理构筑物及尾水排放管道),配套厂外提升泵站(2万吨/天)及污水输送管道。
(4)招标范围: 新津红岩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全部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5)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6)设计周期:1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 、资质等级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行业(给水、排水)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2007-2009年内未出现亏损;3、业绩要求:2008年至今具有1个四川省内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业绩;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5、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6、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7、具备《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1 月 26 日 至 2011 年 1 月 31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时至 12 :00 时,下午 13 :00 时至 17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二楼(八宝街111号)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详见成建委【2009】793号文件), 凭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单到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新津县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津县温州路288号
邮 编:611430
联系人:岳女士 李先生
电 话:028-82552373 028-82551316
传 真:028-82552736 028-82551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