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1040038 监理|
标项目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辽宁省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10]369号)文件批复,项目法人为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和贷款。代理人为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愿意承担本项目输水工程监理任务的符合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投标。
一、工程概况:
辽宁省葫芦岛市青山水库项目输水工程包括输水管线、隧洞、加压泵站、穿越段等工程施工。输水工程采用单管线输水,线路总长为71.022km,其中:输水管线长68.870km,无压隧洞长2152m。管线过河及地形复杂的地区采用钢管,其余采用PCCP管,其中DN1600管道为61.654km,DN1400管道为7.216km。输水工程规模为17.1万t/d(流量为1.979m3/s),日变化系数采用1.22,工程最大输水能力为20.86万t/d。本工程等级为II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 次要建筑物为4级。防洪标准为30年设计,100年校核。
二、监理内容:
葫芦岛市青山水库项目输水工程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PCCP管制造监理及保修期监理。
计划监理期限:40个月,其中含保修期监理12个月。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四、投标人须于2011年2月21日至3月2日,每天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和业绩的证明资料(可为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将于2011年3月3日至3月9日,每天9时至16时,在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出售。每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贰仟元整(若须邮寄,另加邮费人民币壹佰元),售后不退。
六、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24日9:30时,地点在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
七、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
八、本工程定于2011年3月24日9:30时,在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
发包人: 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经济开发区2-30号
电 话: 0429-3220133
联系人: 杨新华
代理机构: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
电话:024-23872861
传真:024-23872861
邮政编码:110006
联系人:董枫枫






